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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毕业生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评选办法2017

时间:2017-03-09 作者: 点击:[]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进行2017届毕业生专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对此,我院认真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评选方案,部署评选工作。成立了以学院领导为主、辅导员、班主任为辅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和以各班班委为主的评定小组。学院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班委评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做到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毕业生年级共8个班,各班应严格按照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成立综合测评小组(5人或7人),认真组织班内奖学金评选工作,严禁班内出现将奖励经费进行拆分、甚至均分的现象,杜绝将奖励经费作为毕业生活动、会餐等开支,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1.评审依据

根据国家、省厅文件严格制定专业奖学金评分细则。根据省里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外国语学院2017届毕业生专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附后),对毕业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定进一步实行量化。从学业成绩、就业(考研)情况、日常表现、获奖及考取证件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比。

2.严格评审程序,认真组织评审。

学院要求各班切实做到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专业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里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评选。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按照要求对申请专业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获得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员名单,在全班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向院里推荐。

(3)学工办审查。学工办认真审查各班上报的情况,并对专业奖学金班级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最后结果汇报给院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4)院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查。院专业奖学金评定小组通过审核,确定获得专业奖学金初选名单。审核过后,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外宣传栏处公示院里评选结果,接受全院师生的广泛监督,公布时间为7天。

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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