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报效国家,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有以下三类奖、助学金。
一、由中央政府及湖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分为一、二、三等,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学校自筹经费设立的奖、助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享受,每年奖励一次,奖励面25%,分为一、二、三等。
2.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每年奖励一次,奖励面为4%。
3.三好学生: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专科学生,每年奖励一次,奖励面为2%。
4.特优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奖励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奖励面分别为2%和8%。
三、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设立的奖、助学金
1.南勋感恩奖学金: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2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2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湖南宋祖英基金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4.建行成才计划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