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设备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加热、加压过程要专人看管,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二、发现管道等漏水要在两小时内报请有关负责人员和部门修理。
三、实验室内和楼道要有完备的消防设施 。如发现电闸、电线和仪器漏电起火时应先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四、实验室所有化学试剂,均要按其性质分别保管。对剧毒、易燃及放射性药品,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建立严格的存放保管制度 ,专人管理、专库、专柜存放、经常检查,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五、实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 ,必需在通风柜内进行,使用腐蚀性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操作。
六、实验用过的强腐蚀性、剧毒性废液应倒入专设的污水桶内,严禁倒入水池内,并在七日内妥善处理。
七、禁止对易燃、易挥发性有机试剂直接加热。
八、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 10 米;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应有许可证及上岗证 ;使用有害射线的应进行超剂量检测 ;对易燃、剧毒物品应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管理办法。
九、实验操作室与办公室 、值班室要分开 ,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十、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水龙头及切断电源等。
吉首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