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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3-18 作者: 点击:[]

                                                  

                                    吉首大学文件

吉大发〔2016〕5号

 

 

 

吉 首 大 学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帮助更多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根据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教育部、团中央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吉首大学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通过大赛遴选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组委会,由校长白晋湘担任主任,副校长黎奇升、龙先琼担任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咨询指导、组织实施、作品申报和选送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2、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预审和终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邀请学校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

三、大赛内容及参赛要求

(一)“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参赛项目类别: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3类。

参赛项目要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我校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大学生电子商务专项赛

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题目来源可以为国内外企业、行业出题以及学生自拟题目等,大赛提倡不拘一格选题参赛,鼓励、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

电子商务专项赛面向在校学生。通过提交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

(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项目类别:创意组、实践组

    参赛项目要求:

1、比赛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创意组申报人为我校在校学生,须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实践组申报人为我校在校生或者毕业5年以内(2011年6月10日之后)的毕业生,须是创业企业法人。

2、所有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四)注意事项

1、参赛对象: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参赛对象是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创业实践挑战赛类别项目申报者或参与人员可为我校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申报人为我校在校学生,须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实践组申报人为我校在校生或者毕业5年以内(2011年6月10日之后)的毕业生,须是创业企业法人。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前

 预赛时间:2016年4月16日

 决赛时间:2016年4月23日

 预算与决赛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3、报名方式及参赛要求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及大学生电子商务专项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按项目要求向校团委507办公室报送,联系人:张宝娣,电子邮箱:253288200@qq.com;“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按项目要求向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报送,联系人:徐晓慧,电子邮箱:13508432758@163.com。张家界校区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作品的纸质稿统一交至张家界校区学工办谢正发老师处。

报送材料包括:参赛作品计划书(一式五份)、项目登记表(见附1、2、3)、作品汇总表(见附4)。电子稿发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报送时间:2016年4月12日17:00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并从获奖项目中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

四、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增强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赛制,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二是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加强指导,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各学院上报参赛项目数不少于在校学生人数(含研究生)的1%。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校园氛围,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附件:1、“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登记表

    2、大学生电子商务赛项目登记表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登记表

   4、大赛作品上报汇总表

 

                                     吉首大学

                                   2016年3月9日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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