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吉首大学 2017 年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06 作者: 点击:[]

各团总支、研究生分团委: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孝心,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价值观,引导全校大学生树立励志成长、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服务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吉首大学水木子孝道教育基金资助学校开展 2017 年度“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党办、宣传部、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学生工作部、校友会、关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基金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评选类别及奖励

       “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旨在寻访在仁爱孝道、诚信友善、爱国奉献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的大学生。每年评选 10-20 名,给予荣誉证书和 3000 元奖金。

三、评选条件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具备具体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及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同学中有很大影响,享有较高威信。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必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二)具体条件

      具有孝老爱亲优良品质。在家境困难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情况下,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帮助父母承担起家庭责任、照顾家庭成员、营造和谐家庭关系;家庭成员有不良嗜好或行为时,能进行劝导和阻止,使其回归正常生活;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的传统孝心,为孤寡老人长期提供生活和精神上的帮助,使老人晚年生活感到宽慰;有其他孝顺父母、照顾老人、关爱亲人等方面突出事迹的。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助人为乐精神。注重集体利益,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同学或他人困难时,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或见义勇为者。具有诚实守信优良品质。待人处事真诚、言行一致;讲信用、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学习态度端正,无弄虚作假、抄袭舞弊行为。

四、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4 月 5 日——4 月 9 日)各分团委、学院团总支在青年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寻访孝心大学生。

(二)报名推荐阶段(4 月 10 日——4 月 14 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及手写个人内心感悟,交由分团委或学院团总支审核、公示;推荐名额分配:500 人以下的学院推荐 1 人,500 人(含)以上 1000 人以下的推荐 2 人,1000 人(含)以上的学院推荐 3 人。各分团委或学院团总支将推荐评选的学生材料(报名表、个人内心感悟、相关证明材料)于 4 月 14 日上午 12: 00 前交到团委 60513 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jidatuanwei@163.com

(三)评选阶段(4 月 17 日——4 月 30 日)

1、网络推介阶段。在吉大先锋微信平台设立“寻访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专栏,对推荐参评的学生事迹进行网上推介,并组织网上投票,票数超过 800 的选手可进入学校评审阶段。

2、学校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学生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候选人。

3、审查公示。基金负责人对拟评选的孝心大学生的事迹真实性进行审核调查,无异议后便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审核、公示均无异议者便可当选“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

(四)表彰宣传阶段

1、5 月,举行“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颁奖典礼,典礼将融合人物访谈、宣读颁奖词、颁奖表彰等形式,全方位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

2、利用校内宣传栏和各类展板、校内外网络媒体等对评选出的“孝心大学生”及其优秀事迹进行宣传。

3、将“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进行相关宣传,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向“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10 月,组建“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团,在新生入校后开展“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报告活动,宣传校园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

五、评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分团委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展板、橱窗、海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推荐“孝心大学生”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附件: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表

                                                                                                  共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