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吉首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4-09 作者:waiyu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吉首大学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通过大赛遴选项目参加省级比赛。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为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组委会,由校长白晋湘担任主任,副校长黎奇升、龙先琼担任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教学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咨询指导、组织实施、作品申报和选送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2、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预审和终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邀请学校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

三、大赛内容及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别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条件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吉首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吉首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吉首大学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吉首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吉首大学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吉首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吉首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吉首大学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申报人为我校在校生或者毕业5年以内(2011610日之后)的毕业生,须是创业企业法人。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赛事日程

初赛:2017425日前,各学院组织网上报名,完成参赛项目选拔(报名参赛的项目数不低于学院学生数的2%)。2017428日报送参加复赛的项目名单及创业计划书。

复赛:第一阶段:201755日产生20强;

第二阶段:2017516日评选10个项目进入

决赛(参赛项目要进行路演)。

决赛:2017622日。

四、报名方式

1、以学院为单位向大赛组委会统一报送参赛项目各学院上报参赛项目数不少于2个,最多可推荐6个项目。本届大赛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参赛项目的纸质材料交到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联系人:杨老师(校内短码6485),办公电话0743-8563630,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657463942@qq.com。张家界校区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作品的纸质稿统一交至张家界校区学工办向志文老师处。

2、报送材料包括:参赛作品计划书(一式一份)、项目登记表(见附1)、作品汇总表(见附2)。电子稿发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3、报送时间:20174281700前。

4、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并从获奖项目中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增强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成立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建指导团队,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二是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加强指导,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将大赛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切入点,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校园氛围,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协同平台。

附件: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登记表

2、大赛作品上报汇总表(网报)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 4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