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教职员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预算执行情况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办公性行政经费结余由财政全额收回、对预算执行率不到85%的专项资金下年度预算扣减10%。现将2014年预算执行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厅决算要求,学校本年决算时间定为12月25日,请各单位对尚末支付的预算经费进行分析清理,督促教职工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尽快报账,尽量减少资金结余。
二、 严格执行支出制度。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坚持加快预算执行和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相统一的原则,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不讲效益、“突击花钱”等行为发生。
三、 贯彻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吉首大学2014年财务综合预算编制要求》精神,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财务处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