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条例》规定,现进行2015届毕业生2015-2016学年各项奖励的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吉首大学所有专业的在籍在册本科、专科学生的最后一个学年。
二、上报时间
2015年4月15日前将奖励名单上报资助中心(含电子档,纸质栏需经办人及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评比要求
1.毕业生奖学金的评定根据最后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同时将其毕业论文成绩、实习、就业、考研、自主创业情况挂钩,各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教学特点制定评比方案,组织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后执行(目前只有医学院上报毕业生奖励方案)
2.学院要有学生各项奖助审核小组,对班级的评比要进行指导及监督,对学生各种诉求要进行核实。各班评比形式可多样,但评比过程和结果必须经全班同学确认方可上报学院,学院审核小组对班级上报名单进行初审并公示。
3.各学院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学生各项奖助学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校将对在评审过程出现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各项奖助学金等违纪违规的涉及人员,一经查实,学生除取消资助资格,退赔相关经费,并视情节按《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应条款予以处理;教师除退赔相关经费并报校纪检处理
4.学生投诉
学工部、学生纪检监察接收学生实名投诉,监督电话:0743-8564024,0744-8202234,0743-8564814。
四、上报文本要求
1必须在Word格式上编辑;
2.具体格式如下:
学院名
(学院全称、居中、黑体二号)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仿宋4号字加黑 前不要空格)
一等奖:(前不要空格,仿宋4号字加黑,下同。冒号后直接附名单,不需另起一行、第二行名单与第一行名单对齐,以此类推)
名单不分班级、年级、专业。奖励名单为仿宋4号字,每行6个名字,名字与名字间隔一个汉字字符,不要加任何标点符号,名字以三个字为一个单位,少于三个字的,在姓与名之间隔一个汉字字符,超过三个字的依次放在名单后,行间距为单倍行距。二等奖及三等奖同样如此)
二等奖:
三等奖:
二、优秀学生干部(仿宋4号字加黑 前不要空格)
名单另起一行,仿宋4号字,每行6个名字,名字与名字间隔一个汉字字符,名字以三个字为一个单位,少于三个字的,在姓与名之间隔一个汉字字符,超过三个字的依次放在名单后,行间距为单倍行距,三好学生、精社文明奖同上)
三、三好学生(仿宋4号字加黑 前不要空格)
四、精神文明奖(仿宋4号字加黑 前不要空格)
吉首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