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吉大发[2008]3号)精神,学校自2008年开始,分度年建设了一批批“质量工程”项目。根据《吉首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吉大发[2008]54号),项目建设期满后须组织验收评估。为了解相关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时间
第一阶段 学院自查。时间:11月下旬。
任务:收集材料,填写项目结题申请表,撰写总结报告。
第二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检查与验收。时间:12月上旬。
二、结题验收对象
1、吉首大学2013年延期结题的精品课程(附件1)
2、吉首大学2014年须结题的教改课题(附件2)
三、结题验收方式
1、申请结题的精品课程须提交项目结题申报表和相应的附件材料。
本次精品课程结题评审侧重于课程建设实际成效的检查与评价,课程网站建设不作为结题验收的重点。课堂录像上网如果有困难的,可以提交课堂录像光盘一份。本次不能按时结题的精品课程应填写《校级精品课程申请撤销报告》,写明不能结题原因,由教务处审核后取消精品课程项目,不再延期。不提交申请撤销报告又不提交结题材料者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将影响其本人及学院今后其他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2、2011年立项的教改课题尚未结题的必须于今年结题,不能按时结题者应填写“申请撤销课题报告”,写明不能结题原因,由教务处审核后取消课题立项。2012年立项的课题原则上应于今年结题,不能按时结题者应填写“申请延期报告”,写明申请延期原因,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延期一年。不填写申请撤销或延期课题报告又不结题者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教改课题。2013年立项的课题能结题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题。2014年立项的课题不建议参加本次结题,应该继续深入研究,并加强教学实践,验证改革效果。
教改课题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为:结题报告一份,课题研究支撑材料一份(包括发表的教改论文复印件,教学过程证明材料,调研报告等)。
四、结题验收结果处理
1、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发文通报。
2、本次精品课程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视作未通过,不允许再延期。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合格的,可正常使用项目经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停止项目经费使用,学校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3、教改课题验收不合格的,可申请延期一年验收。已经延期一年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延期。延期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作未通过。教改课题结题验收合格的,可正常使用项目经费。对于延期一年后验收仍未通过的项目,学校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4、对于项目经费已经用完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将责令项目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三年内将影响项目负责人所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并将减少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立项指标。
5、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将与学院年终教学管理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于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将扣减该学院年终教学管理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得分。
6、同一项目既是校级又是省级的,如果省级项目验收已通过,则可获免校级验收。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并于12月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各1份)报送教务处(张家界校区交教科办)。项目结题报告电子文档请发至相关科室邮箱。
联系方式:
质量科(精品课程):吴青峰、朱珠, 电话0743-8565103。
电子邮箱:zlk8565103@163.com。
教研科(教改课题):宋海龙,电话:0743-8564146。
电子邮箱:jsujyk@126.com。
校区教科办:余继宏,联系电话:0744-8360350。
附件:
1、吉首大学2013年延期结题的精品课程名单
2、吉首大学2014年须结题的教改课题名单
3、相关表格材料
吉首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