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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364人)

时间:2022-02-26 作者:  点击:[]

1 招考人数 2364

2 报名时间 20220226 08:30 - 20220304 18:00

3 缴费确认 20220226 08:30 - 20220306 18:00

4 准考证打印 20220319 09:00 - 20220326 09:00

5 笔试时间 20220326 09:00 - 20220327 11:00

6 成绩查询 4月底前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222683034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

 

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222683035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2226日至35日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222683036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待缴费结束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报考人员由省考录办协调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残联进行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残疾人报考人员分别将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残疾人证件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2341800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到市州考录办提交申请,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23318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223199003269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一)笔试科目

 

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要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笔试地点

 

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及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嘉峪关市职位的考生,在酒泉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考生,在兰州市考区参加笔试)。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2326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2327

 

上午:09001100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800)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七、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5日内,省、市州考录办负责计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知识成绩×50%)×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市州考录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市州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拟录用职位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或《甘肃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市州考录办、省直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州组织部门、省直招录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审批录用与备案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481622748162301399310023313993100235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894865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15359515593187707

 

兰州新区:0931-8258673

 

嘉峪关市:0937-632891618993788288

 

金昌市:0935-831054518993512366

 

酒泉市:0937-261755218893861237

 

张掖市:0936-82153468218933

 

武威市:0935-223539519909351921

 

白银市:0943-824504513689439419

 

天水市:0938-82145508380368

 

平凉市:0933-823202113739332195

 

庆阳市:0934-82279528224235

 

定西市:0932-83212315930590

 

陇南市:0939-82122568211269

 

甘南州:0941-821821415352288079

 

临夏州:0930-622937918293002006

 

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省人大常委会:0931-8921142

 

省高级人民法院:1779761378019909498028

 

省人民检察院:0931-236905613993108080

 

省委老干部局:0931-89220988922087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1-892924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3919383712

 

省公安厅:0931-5156641

 

省民政厅:0931-879025118893846399

 

 省司法厅:0931-896027389604938418414

 

省财政厅:0931-889116618109499099

 

省生态环境厅:0931-46445861529421033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31-892976513893114010

 

省水利厅:0931-8416523

 

省农业农村厅:0931-817915718794891117

 

省商务厅:0931-861632615101448935

 

省文化和旅游厅:0931-88567708826058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481811613919764026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931-8811165

 

省林业和草原局:0931-882588518893112236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853301713909496767

 

省体育局:0931-8819034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0931-870821613919789985

 

省乡村振兴局:0931-889406713919893547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0931-8762221

 

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15002636480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0931-761770713399466770

 

省总工会:0931-882572215117274294

 

省残疾人联合会:0931-8410048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931-8833536

 

民革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035813669399691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61308586136

 

民建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6026135196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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