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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资助项目汇总表

时间:2013-05-30 作者:  点击:[]

 

 

资助对象: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

类别

项目

范围

申报时间

比例

资助人数

标准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

全体

9月(毕业生在5月)

院总人数的3%7%15%

——

500-1500/.学年

三好学生

全体

9月(毕业生在5月)

院总人数的1%

——

200/.学年

优秀学生干部

全体

9月(毕业生在5月)

院总人数的2%

——

100/.学年

农林师专业奖学金

应届毕业生

6-8

——

符合奖励条件

500-600/学年×学制

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

6

院总人数的8%

——

200/.学年

湖南省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

6

院总人数的2%

——

300/.学年

冠代奖学金

全体

5-6

——

以学校文件为准

1500/.学年

国家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及以上)

12月初

——

以省发文件为准

8000/.学年

励志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及以上)

12月初

——

以省发文件为准

5000/.学年

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2月初

——

以省发文件为准

2000-4000/.学年

蔡冠深自强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2月初

——

以学校文件为准

1000/.学年

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月底

——

由基金会工作人员评定

5000/.学年

湖南宋祖英基金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

——

10/学年

2000/.学年

精英助学金

湘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月,6

——

以助学金管理工作委员会文件为准

5000/.学年

中国建设银行成才计划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 (大一、大二)

10

——

以学校文件为准

3000/.学年

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贫困生助学金

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新疆教育厅文件为准

爱特精英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

8

1500/.学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9

——

以实际申请为准

最高不超过6000/学年

临时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月、9

——

以省发文件为准

20/.

特殊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全年

——

以当年校事业收入划拨经费为准

200-500/.学期

春节留校学生慰问金

寒假期间留校学生

1

——

以实际留校人数为准

200/

勤工助学

全体

全年

——

以当年校事业收入划拨经费为准

——

其它措施

绿色通道

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9

——

以实际申请人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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