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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实验室使用管理细则

时间:2019-09-21 作者:  点击:[]

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实验室使用管理细则

为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实验室安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实验室管理细则,进入专业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遵守本细则。

1.学校将组织对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对于没有通过考试的学生坚决不允许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凡通过考试进实验室上课的学生必须佩戴实验安全准入证,一旦查出学生未佩戴实验室准入证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将追究相关学院和老师的责任。

2.实验室实行统一管理,由专人开关门。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室及设备。课表计划外使用,需由教师本人提前3天向教学秘书提出书面申请;因公需使用其它仪器设备,则应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并做好借还登记。

3.教师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未经培训不得在实验室中进行教学;教师在使用前应对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避免人为因素对仪器设备的损坏,使用中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学生正确操作,用好仪器设备。

4.教师需提前十分钟进入实验室,进行课前设备准备及检测,督促学生按学号顺序对号入座,随堂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有问题在填写完使用情况登记表后应及时向院教务办反映,按时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及有问题时及时反映将作为实验室教学检查、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如遇上课前尚无法排除的故障,请按预案实施教学。

5.进入实验室入座前,将食物、饮料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携带至座位,垃圾入筐,不得随意乱丢,不得在设备、桌椅、墙上乱写乱画。

6.教室为公共场所,学生按老师安排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更改位置,实验完毕后,必须把所有物品放回原位,并保持实验桌面整洁,每班指定一名值日生,负责督促本班同学清洁公用区域,整理公共用品,扫除地面垃圾。

7.实验结束,教师应规程关闭设备,整理控制台,切断电源,带走个人物品,并关好门窗。

8.注意防火安全,实验室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如遇火灾和电路安全问题,请按照《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全应急预案》处理。

9.违反以上规则,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人为毁坏及丢失物品必须实物或原价赔偿,损坏仪器设备按维修费的50%--100%赔偿;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仪器设备的,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进入实验室的权利

                       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一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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